外城巡警总厅守卫所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守卫所”,参见该条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守卫所”,参见该条。
与皇室异姓的诸侯王。汉初因功封异姓王者共八人,即赵王张耳、衡山王吴芮、梁王彭越、淮南王英布、燕王臧秦、燕王卢绾、韩王韩信、楚王韩信。后相继被翦灭。
即唐朝十六卫之右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除府字。
官名。始自西汉武帝,置于边郡,主屯田积谷,受大司农及郡太守双重节制。东汉沿置。官名,西汉置,东汉沿置,掌屯田殖谷。汉武帝时,为发展与少数民族游牧地区接近地带的农业生产,置农都尉,掌屯田殖谷。《汉书·百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理关于亚洲各国及苏联的下列事项:一、政治交涉事项;二、军事之外交事项;三、侨
即王国相。皇子封王,其郡为国,置丞相一人,统众官。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,成帝更令相治民,如郡守,有长史,如郡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因犯罪被罢官。《晋书·石崇传》: “伏待罪黜,无所多言。”
宋朝各级地方行政长官统称。自知州、知县至监镇、知寨,皆属亲民官。选人改京官后,通常皆须任亲民官一次。亲理军民之事的地方官,汉、唐指郡守、刺史、县令;宋指知州、知府、知县等。见宋赵升《朝野类要二·称谓》
官名。简称旗籍司员外郎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初设满洲三人,蒙古二人; 后改宗室一人,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。
官名。北魏管理包括京都平城在内的代郡事务的最高长官。太武帝延和元年(432)改称万年尹,后复旧。设丞为次官,属官有功曹、主簿、通事及诸曹掾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。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,
记载官员考课成绩的文书。由各官员的直属长官签署,送吏部作为该员升黜的根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