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史院同修撰
见“国史院”。
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典群牧使司官员,总领诸路群牧文书簿册之事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员一人,正四品上,掌领东宫备身以上禁内侍卫,供奉兵仗,有长史、司马及仓、兵曹参军事,铠曹行参军,又有千牛备身、备身左右、备身等官属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降为正五品,千牛备身改为司仗左
战国时秦国对于有特殊功勋的童子予以高位,为入仕的特例。《史记·甘茂列传》记战国时下蔡人甘罗年十二,事秦相吕不韦,使于赵,赵王郊迎,割五城事秦。秦封甘罗为上卿。汉代仿秦童子仕之制有学童试,试中的童子即任
官名。宋置, 见“殿试详定所”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置内史监,掌宫内之事,为宦官衙门。后改置内使监、御用监。内使监设令一人,正三品,丞二人,从三品,奉御,正六品,典簿,正七品。洪武二年 (1369)
官名。唐朝太常寺太卜署、司农寺诸仓等置,流外三品、七品,掌料功程事等。官名,为“上计掾史”的省称。详见《计吏》条。
元朝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詹事院、储政院。设于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仁宗延祐四年(1317)复立,七年罢。泰定帝泰定元年 (1324) 再立,文帝天历元年(1328)罢。
①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诸牧之一,置监、副监、丞,统诸羊牧。②官名。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盐州牧长官,视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①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。永乐十八年 (1420) 始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掌交阯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,并代管京畿及卫所户口、钱粮之事。宣德十年 (1435) 革。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
即今天的律师,协助办理讼事的人。清代黄六鸿《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》:“被告抄状入手,乃请刀笔讼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