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统领弘义宫各地丁户,征调兵丁。共设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四处提辖司。
任官制度。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经题补而授官之例。外官道府以下有题补之缺,缺出由本省督抚以应调、应升之员拣选题奏,由吏部引见奉旨补授。
辽金考察官吏的方法之一。辽圣宗统和九年(公元991年)诏诸道举廉能,察贪酷;十二年(公元997年)诏州县长吏,有才能无过者减一资考。太平六年(公元1026年)诏南北诸部廉察州县之官,无治绩者罢之,大小
宋朝户部右曹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①清朝矿厂役丁之头目。掌管采矿冶铸之丁役。向有司领票开矿鼓铸、定期依成交纳税金。②清朝户部宝泉局、工部宝源局所属各厂之工头。每厂约设二人,召募殷实人家子弟充任。掌管各厂铸钱事务,并司查极不安分守法者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各地金、铁冶炼。简称铁冶提举司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始于景州置提举司,管领景州、滦阳、新匠三冶。其后增置平阳、顺德、济南等提举司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后次第升为都提举司,仍
官名。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掌检察民、刑事案件,即检察官之职。
官名。南齐置,属门下省。参见“骅骝厩令”。
清考封授制度。定制,亲王以下,奉恩将军以上,除一子袭封外,其余诸子年至二十,例应考试马、步骑射及满语,分别等第封授,称考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