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转运使
官名。宋朝转运司置,员二人,职掌与转运使尽同。参见“转运使”。
官名。宋朝转运司置,员二人,职掌与转运使尽同。参见“转运使”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丞设。位侍郎之下,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掌承政厅,任一部总汇之事。
官名,两汉皆置,掌领越骑宿卫兵,两汉时俸六百石,东汉时俸千石。属越骑校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
宦官名。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置,位在副都知下、内东头供奉官上。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罢,后复置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改签书入内内侍省事。
官名。明朝殿阁学士之一。嘉靖(1522—1566) 时改原华盖殿大学士而置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 时改中和殿大学士。参见“华盖殿大学士”。官名。明朝置。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
匈奴王号。据《汉书·匈奴传》,乌珠留单于时,左贤王数死,以其号不祥,更名为护于。地位最尊,依次当代单于。单于授其长子为护于,欲传以国。匈奴左贤王的尊号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乌珠留单于在时,左贤王数死,
官名。战国置。下级军吏。《墨子·备城门》:“城上十人,一什长,属一吏士,一帛尉。”
①官署名。宋朝大理寺置,掌收受地方所断狱案奏状。②吏名。宋置。属大理寺。
官署名。为掌供应天子饮食的机构。战国置。《三代吉金文存》卷二页五三:“上乐(厨), 容参分。”郭沫若《金文丛考》页二一七:“疑厨之异文, 从广朱声,朱声与尌声同部。”
一作合的,又称哈的大师。伊斯兰教法官称号。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,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罢回回哈的司,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,回回人所有刑名、户籍、
参见“太仆丞”。官名。为太仆寺卿的佐官,其地位仅次于丞,掌衙署内部事务。见“太仆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