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签书枢密院事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始置同签署枢密院事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后复置。
官名。宋、金设置,为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始置同签署枢密院事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后复置。
官名。宋、金设置,为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
即“矿务铁路总局”。
官署名。唐始于尚书都省置左右司,掌受付六部之事,纠正文书之违失,分治省事。以左右丞分别主管。左司管吏户礼三部十二司之事,右司管兵刑工三部十二司之事。左右司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长官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集贤殿学士,以五品以上官为之,掌刊辑经籍。宋沿置,绍圣二年(公元1095年)改称集贤殿修撰,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称右文殿修撰,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,为高等贴职
黑绶,又称墨绶。本义为黑色的印带,因六百石至千石的官其印带为黑色,故黑绶又指代六百石至千石的官。西汉县长、诸侯王国之相皆黑绶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秩比六百石以上,皆铜印黑绶……绥和元年,长、相皆
官署名。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设郎 (郎中) 为长官,管理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,属五兵尚书 (北魏及北齐初年属七兵尚书)。西晋武帝太康 (280—289) 中分为左、右两曹,东晋南朝仍并为一曹
官名。明代置于各盐场,掌盐仓的管理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之职官。协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、寺庙等事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令、少令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七年(1881)设。出使德国大臣兼。正二品。十三年,改驻俄大臣兼。二十八年,始专设出使奥国(奥地利)大臣。辖二等参赞、二等通译、一等书记、二等书记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