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同提领

同提领

官名。元朝一些不同名称的“提领所”和一些不同名称的“”等官署设同提领,多为九品,位在提领之下,副提领之上,为该所或该局的副长官。《元史·百官三·抽分场提领所》:“凡十处……每所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,俱受宣徽院劄付。”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所属“提领所·七处,每所各设正、同、副提领各一员,俱受宣徽院劄付,掌九品印。”另外,小木局、妆钉局、铜局,提领一员,同提领一员……以上六局,秩从八品。”见《元史·百官六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遣使

    官名。战国置。掌持旌节出使。《韩非子·八经》: “遣使约其行介,县令约其辟吏,郎中约其左右。”

  • 左右街僧录司

    官署名。唐代始置左右街僧录司,宋代沿置,属鸿胪寺。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。

  • 吏部侍郎

    官名。①两晋南北朝吏部郎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参见“吏部郎”。② 隋初吏部司长官。隶吏部尚书。初为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“选部郎”。③ 吏部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三

  • 地质调查所

    地质调查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二月设置,附设于农商部矿政监督署,次年三月矿政监督署撤销后直属农商部;各省亦置地质调查所,附设于财政厅。国民党政府设置中央地质调查所,先隶农矿部,后

  • 太医丞

    官名。秦、西汉太医令副贰,少府、太常皆置。东汉唯少府置。三国曹魏、孙吴皆置。南朝皆置,宋一员,隶侍中; 南齐一员,隶尚书省; 梁二员,隶门下省,为流外三品蕴位。北齐始为太常寺太医署次官。隋、唐、五代俱

  • 运副公署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盐运使公署”。

  • 正公

    1、上公。《穆天子传》:“乃命正公郊父,受敕宪。”注:“正公,谓三上公。”2、周天子的降称。东周战国末年,周王降号为公,称正公。《后汉书·周嘉传》:“我平王之后,正公玄孙。”注:“《谢承书》曰:其先出

  • 刑名师爷

    参见“师爷”。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。

  • 都大提举茶场司

    官署名。即茶场司。参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
  • 京师高等审判厅厅丞

    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。官名,清末置,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高等审判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