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隶下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长官,掌罪、戎、蛮、夷、狄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罪隶中士、掌夷隶中士、掌蛮隶中士、掌戎隶中士、掌狄隶中士、掌徒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五隶及徒者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长官,掌罪、戎、蛮、夷、狄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罪隶中士、掌夷隶中士、掌蛮隶中士、掌戎隶中士、掌狄隶中士、掌徒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五隶及徒者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司隶校尉》。
见“直隶河道总督”。
官名。秦始皇时已有此官,其职掌文献中无考。陈直《汉书新证》谓秦始皇陵曾发现左司空印记的瓦片,《关中秦汉陶录》卷二录有“右空”印记的瓦片,右空可能就是右司空的简称。又一九五八年清理茂陵霍去病墓时,在一批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,掌旬设、节料、斋钱、餐钱、羊豕、米面、薪炭、陶器等物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明置,为宗人府长官,掌皇九族属籍,按时修其玉牒,书宗室子女適庶、名封、嗣袭、生卒、婚嫁等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宗人府”条。官名。明置,为宗人府的主官。见“宗人府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或二人,以两制及带职朝官充任,主管礼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礼部尚书为礼部长官,遂罢。
1、县属吏的总称。县长官的属吏,分职任事,佐长官治县,这些属吏,总称为县佐。秦以前县佐吏有丞、尉、县司马、县司空等;秦汉时更加完备,有丞、尉、诸曹掾史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县令、长,皆秦官,掌
做官。《左传·闵公元年》:“毕万筮仕于晋。”《论语·子张》:“学而优则仕。”
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丞相之副,佐丞相行职事。丞相,掌佐天子处理政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(建安)十六年春正月,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为丞相副。”丞相副,即副丞相。
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守宗庙藏主石室。《左传·庄公十四年》: “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祐。”杜预注: “宗祐,宗庙中藏主石室。言己世为宗庙守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