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校署令丞
官名。秦汉始置右校令丞,三国魏与西晋沿置,东晋与南朝宋齐不设,梁陈复设。北齐太府寺置左校令及丞,而无右校。可能是同东晋南朝之制并右校之职于左校。隋唐改隶将作监,掌供版筑、泥涂、粉刷之事。隋制设令二人,丞三人,下辖监作八人。唐制设令二人,从八品下;丞三人,正九品上。下辖府五人;史十人,监作十人从九品下;典事十四人。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官名。秦汉始置右校令丞,三国魏与西晋沿置,东晋与南朝宋齐不设,梁陈复设。北齐太府寺置左校令及丞,而无右校。可能是同东晋南朝之制并右校之职于左校。隋唐改隶将作监,掌供版筑、泥涂、粉刷之事。隋制设令二人,丞三人,下辖监作八人。唐制设令二人,从八品下;丞三人,正九品上。下辖府五人;史十人,监作十人从九品下;典事十四人。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爵名。南朝宋“侯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宋书·王弘传》。
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。入汉因之,为食官令副贰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詹事省,逐并属大长秋。东汉省。北齐、隋、唐亦置,即“太子食官丞”。官名,秦置,汉沿置,属詹事,佐令掌饮食。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,并属大
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政务。豫王府设官如下:豫第大旗手,掌军中大旗,计一人。六部书,分掌政务,有豫吏书、豫户书、豫礼书、豫兵书、豫刑书、豫工书各一人。豫
官署名。民国置,属军政部,掌国航空事项;置署长一人,掌管全署事务,监督所辖各机关学校,副署长一人辅之。下设文书、管理、军务、航务、教育、机械等科,分司职掌。官署名。(1) 北洋政府国务院所属有航空事务
西夏封号。属上品官,与俱足封号同一等级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 从九品上。 参见“牸牛局”。
选官制度之术语。清制,吏部所选之官员,如不引见皇帝,则由特派之王大臣共同传见,以考察其年力是否胜任,称验看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,始置。无定额,奏任。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。
授与爵位。古代授给爵位时,要举行一定的仪式,这种封授仪式,称为拜爵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于是募民能输及转粟于边者拜爵,爵至大庶长。”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《南齐书·虞愿传》:“(宋明帝)体肥憎风,夏月常著皮小衣,拜左右二人为司风令史,风起方面,辄先启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