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朔方王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渐尚王之下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渐尚王之下。
官署名。明朝始置。分设于光禄寺、太常寺、国子监下。置典簿。光禄寺二人,从七品; 太常寺二人,正七品; 国子监一人,从八品。清朝沿置,并设于翰林院。设典官各满、汉一人,从八品。参见“典簿”。官署名。其长
南北朝对殿中监、内殿中监近侍小臣之称。唐朝置内侍监,以宦官充任,后遂成为宦官的代称。1、宦官、太监。唐代置内侍监,明代有内官监,均由宦官主之,故云内监。唐王建《宫词》:“圣人生日明朝是,私地先须属内监
官名。北周置。领所统禁军,负侍卫之责。武帝宣政元年 (578),苏慈自开府仪同大将军迁此。正五命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○九《苏慈墓志》。官名。北周设前侍伯、左侍伯、右侍伯诸中大夫,均为正
见“宝谟阁”。官名,宋宁宗嘉泰二年(公元1202年)置,位在学士、直学士之下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宝谟阁学士”条。
① 内官合称。隋朝内官置司令、司乐、司饰、司医、司筵、司制,各三人,合称六司。分属六尚所辖,分掌图籍法式、音律、簪珥花严、方药卜筮、铺设洒扫、衣服裁缝等事。炀帝时 (605—618) 增为二十四司。②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相当于总统府的军事厅,掌参议军事。职官设置不详。
唐代官资的一种。指以前曾充任过某种职事官,因考满或其他原因停官而待选者,某一职官一般须任该职经两考以上方算“成资”、未经两考者铨选时仍按前一任官资授职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规定自散秩入清望官, 得
官署名。又称“司封司”。吏部诸司之一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主爵置; 掌封爵、命妇赐予之级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670)复为主爵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又为司封,中宗神龙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收回胶州湾后决定自辟为商埠,并由鲁案善后督办拟订《胶澳商埠暂行章程》,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一月十七日呈准公布。依其规定,设胶澳商埠督办一人,由大总统特派; 副职有会办一人;
官制用语。即以玉玺加封的文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