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唐于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熊执易等二人及第; 贞元十年(公元794年)诏举,朱颖及第;元和三年(公元808年)诏举,冯苞等二人及第;长庆元年(公元821年)诏举,李思元及第。宋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唐于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熊执易等二人及第; 贞元十年(公元794年)诏举,朱颖及第;元和三年(公元808年)诏举,冯苞等二人及第;长庆元年(公元821年)诏举,李思元及第。宋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正副各一人,掌马房之事。外衙门之官,间亦任之。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淳熙九年(1182)置,设提领一人,监官二人,掌桩管米收藏之事,非奉朝廷指挥不许支拨。属吏有职级一人,主管文字一人,贴司一人,手分一人。隶司农寺。
官学名。清制,八旗各置觉罗学一所,各设总理学务王公一人,稽察觉罗学京堂官左右翼各四人,副管每学二人;下设满文教习、汉文教习、骑射教习,掌教学生。八旗共有学生三百余人。
官名。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,掌管司法事务,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作第七品。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,掌司法事务。晋也置。
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。其地位次于管驾、管轮诸职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等置。掌仆御。《吕氏春秋·慎势》“齐简公有臣曰诸御鞅,谏于简公”。陈奇猷校释:“《越世家》有‘诸御千人’之语,是列国时有诸御之官。然则诸御鞅者,以官为氏,而为齐大夫也。”1、泛指各级军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设后宫百官时置,属紫极房。五品。
名位和职分。《庄子·天下》: “《春秋》以道名分。”《吕氏春秋·审分》: “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。”高诱注: “名,虚实爵位之名也; 分,杀生与夺之分也。”
官名。唐朝诸王府皆置,各一人,正七品下,掌本府与诸司联络等事。武则天时废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干王改革科举,废省试正、副掌考而设。每省派正、副各一员,职同燕爵。每三年一科,由天朝简放,考毕回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