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女直汤河司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辽阳路诸司之一。控扼高丽,统领卢、归、苏、复等州兵马。亦称“南女直详稳司”、“汤河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辽阳路诸司之一。控扼高丽,统领卢、归、苏、复等州兵马。亦称“南女直详稳司”、“汤河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(976—983)中置,掌受三司帖牒而下发有关部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年间置,属三司。掌收受三司帖牒而分发给三部。判司官由开拆司官兼任。
谓除去头巾,换戴官帽。指初仕。亦作“释巾”。《后汉书·韦著传》:“诏书逼切,不得已,解巾之郡。”李贤注:“巾,幅巾也。既服官冕,故解幅巾。”《陈书·儒林·沈洙传》:“解巾梁湘东王国左常侍。”做官。摘掉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东汉置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说:“边县有障塞尉”,本注:“掌禁备羌夷犯塞。”边县又有塞曹,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郃阳令曹全碑》有塞曹史。可能其时西北边诸郡多已沦陷,邰阳
职官封号。西夏置。授与末品官,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民忍地。下有义平、识睦、益荣、谋便、蔽集等五种。
官名,又名厩啬夫、厩苑官啬夫,秦汉时县属吏,主马厩,掌养马。参看“厩啬夫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隶大理寺右治狱,掌断迄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事。参见“大理寺右治狱”。
左、右谏议大夫简称。
见“怯薛”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户部,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、春冬衣、禄粟、茶、盐等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