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面诸帐官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 辽内大部族除迭剌部 (后析为五院、六院) 外,尚有遥辇九帐、奚王府、乙室部及外戚国舅族等,对这些部族,亦设专门机构管理,统称诸帐官。有遥辇九帐大常衮司,大国舅司、国舅别都、渤海帐司 (灭渤海国后所存族帐)、奚王府、乙室王府等。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 辽内大部族除迭剌部 (后析为五院、六院) 外,尚有遥辇九帐、奚王府、乙室部及外戚国舅族等,对这些部族,亦设专门机构管理,统称诸帐官。有遥辇九帐大常衮司,大国舅司、国舅别都、渤海帐司 (灭渤海国后所存族帐)、奚王府、乙室王府等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特别交办及国事犯罪案件,并详核京内外重大死刑案件。庭长由刑科推丞充任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膳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武德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膳部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朝选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任兵马钤辖,领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兵马之事,其官高资深者则为都钤辖。金朝于京兆、咸平府置,掌巡捕盗贼。
官名。为国民政府主计处的主官,后为行政院主计处的长官。见“国民政府主计处”。
①参见“左户郎中”。②即“左民郎”。官名,为左户将属官,掌值班户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参看“左户将”条。
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掌收在京各衙门文书,以分司办理;京内各衙门给各省的文书,由当月处登记,发交提塘官分递;本部题本,由当月处送达内阁,内阁传抄之事,派满、汉司员分别抄写;并掌管兵部印信及城门启闭等事。
代行诏狱亭部之职。诏狱亭部,掌审理冤枉、原轻系,休囚徒。亭:评审、处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。”
官名。金朝皇后位下女官。掌首饰、衣服、器玩诸宝财货,裁制缣彩之事。设一员,秩正九品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秉衣”。
知府衙门内的综合性办事机构。清置,按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房具体办事,直接为知府服务。置典吏若干人承办六房事务。
参见“布政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