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左卫
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 置,为巡检使副贰。金朝为诸巡检司次官,明清于巡检司置,从九品,为巡检之副职。
见“检正官”。
官制用语。指“行”、“兼”或“试守”等试署、暂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隶司农寺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水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监门府置,十六卫之一。不领府兵,置大将军 一员、将军二员、中郎将四员,与右监门卫率亲近禁军,共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,判入,职任颇重。有长史、录事参军事,兵曹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,为高级武职,地位在卫将军上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一品下,位在仪同三司下。太和二十三年改为二品,位在太子太师上。北齐沿置,仍为二品,在太子太师上,但已不统兵,为安排有军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仓部次官,位郎中下。
明朝名僧封号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。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