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镇抚
官名。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。详见“都镇抚”。
官名。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。详见“都镇抚”。
官名。①散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置为八郎之一,从九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唐高祖武德七年 (624) 置为从九品上文散官,宋初因之,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废。金、元皆用为文散
官名。北周时地官府司仓司长官 (一说以司仓下大夫为长官,未设中大夫职),武帝建德(572—578)初,杜杲曾自司城中大夫迁此职。正五命。其职掌参见“司仓下大夫”。
官名,为三闾大夫的省称。战国时楚国有此官,爱国诗人屈原曾任此职,掌管屈、昭、景三族。后世则专指屈原。《后汉书·孔融传》:“忠非三闾,智非晁错。”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脏罚库之长官。额设满洲一人,正七品。掌收贮现审案内脏赎银两及没收各物,会其数以送户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由大都南阳真定等处屯田孛兰奚总管府改立,掌管农桑、水利等务,置官六员。二十年,改为务农司。
官名。隋诸王府不置录事参军,惟置录事;唐亲王府则以录事为录事参军事的属官,员额一人,秩从九品下,掌登记收发文书的日期。参见“王府录事参军”。
官名。北齐诸州、郡、县置,租曹长官。
官名。北周置营构监,掌建筑设计之事。《隋书·循吏·樊叔略传》记“周宣帝时,于洛阳营建东京,以叔略有巧思,拜营构监。宫室制度,皆叔略所定。”其副职为监丞,任此职者见《北周六典》引《隋故仪同太府卿将作大匠
官名。即卫尉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卫尉少卿。
官署名。元朝宣政院派出机构,掌佛教寺院、僧侣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立于杭州,后罢。仁宗延祐五年(1318)又立于杭州,设官八员,文宗天历元年(1328)罢。顺帝元统二年(1334),复立于杭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