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理问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。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。元朝各所设二人,从五品。明朝每所置一人,初为正五品,后改从七品。清初沿明制,每所设一人,从七品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。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。元朝各所设二人,从五品。明朝每所置一人,初为正五品,后改从七品。清初沿明制,每所设一人,从七品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太子的称谓。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降夺储嫡,开萌邪蠹。”
官名,三国蜀置,掌选举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邓芝传》:“(芝)子良,袭爵,景耀中为尚书左选郎。”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洛州置,长官牧以亲王遥领,牧缺尹行其事; 复长史为尹,通判府事; 掌宣德化,岁巡属县,观风俗、录囚、恤鳏寡; 置少尹二人,掌贰府事,岁终更次入计;又有司录参军事二人、
官名,西汉置,代理少府职事,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。供天子私用,详“少府”条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国守相,以望之为平原太守。望之雅意在本朝,远为郡守,内不自得,乃上疏……书闻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太子率更寺。员额二十人,在掌漏率领下掌漏刻之事。
官名,属大司农,为令之副,佐令掌京师库藏。参看“都内”条。
见“辟雍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辇局置为次官,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,三员,正七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尚辇局置,正八品,不限资考,世宗大定十九年(1179)除年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猪羊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又称“兼尹”。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特简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,无正员。兼掌顺天府所管一切政务、民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