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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履上殿

即带剑穿履上殿。汉朝皇帝赐予亲信大臣上朝时的特殊待遇。受赐者可以佩剑穿履朝见皇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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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司玄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掌国内道士、道观事务,下设司玄下士以佐其职。

  • 赃吏

    即贪官,贪污受贿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桓帝纪》:“赃吏子孙,不得察举。”

  • 青册

    文书名。清朝之平行文,乃黄册 (详“黄册”①)之副本。清制,臣工在将黄册随同题本呈进御览之同时,亦抄出副本,咨送有关衙门,以备查考。因以青色为封皮,故名。以示与黄册相区别。亦作“清册”。

  • 第二清

    官制术语。参见“第一清”。

  • 师范教育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学堂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学堂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二人。

  • 右金吾仗司

    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
  • 武功郎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皇城副使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西夏后期亦置,品阶不详。官名。宋代武职诸司有正使、副使,徽宗政和改新官名,正使称大夫,副使称郎。武功郎旧为诸司副

  • 振漠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拟武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威雄将军等号。

  • 二等书记官

    官名。③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 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二等从六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

  • 慎刑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