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水部司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水部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水部司”。
监狱名。隋唐时,刑部作为最高司法机构,只有案覆大理寺及诸州奏报案件、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职能,而不是一级审判机构,即使与大理寺、御史台官员组成“三司”,推鞫重大案件,受理冤案审诉的情况下,也并不具有独立
官名。回纥官,置六人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(1131—1162)中,别置户部左、右曹主管官,总称户部郎官。
本指饰有花纹之剑。汉制,朝服带剑。晋朝代之以木,谓之班剑。因其为虎贲所持,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,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,可随身进入宫殿,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。晋朝得赐班剑者,自骠骑、车骑将军至侍中
官名。十六国乞伏述延置。为统兵武职。《晋书· 乞伏国仁载纪》: “(述延以)斯行乌埿为左辅将军,镇蔡园川。”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边防官。设都统军使、副使、都监等,掌理边防军务。金置“统军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,六科,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徽州等四府,安庆等四卫,紫荆关等三千户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督造器物,《荀子·解蔽》: “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。”
爵位名。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。西王萧朝贵称八千岁,官阶为一等,以军师身份辅佐天王,处理军政诸务。系衔为圣神雨、右弼又正军师西王,对外行文则冠以“真天命太平天国”七字。因其早死,定都天京后没有作为办事机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掌班行符命。王莽置五威将十二人,每一将又置前后左右中五帅,共六十人。将持节,称太一之使,帅持幢,称五帝之使,分行四方,班行符命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