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工部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工部长官,员一人,以两制以上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工部复以尚书为长官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工部长官,员一人,以两制以上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工部复以尚书为长官。
官名。金置,掌薅养竹园采斫之事。设管勾一人,从七品,司吏一人。并有监兵百人,任薅养采斫之役。
官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初以四怯薛八刺哈赤充任,于大都十一门各设二员,秩正六品,下辖副尉一员。掌门禁。后以六卫亲军参充门尉。武官名。元置,属大都留守司,秩正六品。尉二人副尉一人,掌门禁
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正八品,承奉膳羞。有丞,正九品。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进拟徽号、谥号、庙号及制诏、诰敕,进呈贺本、贺表,颁赏勋章、宝星诸事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南朝宋为进攻北魏而特设,庞季明曾任此职。见《宋书·柳元景传》。
官名。战国秦始置,秦朝沿置,为政府最高国务长官,辅助皇帝管理国家政务。亦省称丞相。西汉初唯置一丞相,惠帝六年(前189)分置左、右,文帝二年(前178)又置一丞相,武帝征和二年(前91)复分置,不久又
官名。北魏置。明元帝(409—423)时安原镇守云中,以功加此,后迁驾部尚书。见《魏书·安原传》。
僧官名。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,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,由祠祭清吏司给札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有方士中士十六人,掌四方都家的狱讼。又有讶士中士八人,掌迎宾客,兼理四方的狱讼。北周合此二职, 置方宪上士,正三命;方宪中士,正二命。掌理四方的狱讼,属秋官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