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监
官署名。秦朝及西汉置于郡国。秦属治粟内史。汉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属大司农。有长、丞主其事。
官署名,也是官名,秦和西汉皆置。秦和西汉初年属治粟内史,景帝元年属大农令,武帝时属大司农,掌农事,劝农殖谷。其长官称长,副称丞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:“又郡国诸仓、农监、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。”农监即农官。
官署名。秦朝及西汉置于郡国。秦属治粟内史。汉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属大司农。有长、丞主其事。
官署名,也是官名,秦和西汉皆置。秦和西汉初年属治粟内史,景帝元年属大农令,武帝时属大司农,掌农事,劝农殖谷。其长官称长,副称丞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:“又郡国诸仓、农监、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。”农监即农官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专司粮储及盐务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、停大梁道兼理之责。专职道员名。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,唯河南置粮盐道一人,兼理粮政与盐法。
县分职吏名。邮亭之设始于汉代,《汉书·薛宣传》颜师古注说:“邮,行书之舍,亦如今之驿及行道馆舍也。”可见邮亭是传递文书、接待过往使者的机构。东汉干县置邮亭掾,主管邮递之事。参见“邮书掾”。
阶官名。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医正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太平天国后期在“王”下陆续增设的“六等爵”之一。由“燕王”演变而成。天历甲申四年(1884),封秦日纲为燕王,后革去,故称“天燕”,始有是爵。位在福爵之下,属六等爵之第四等。系衔加“天”字,又别冠一字
官名。南朝梁置,掌管贮存箬竹及其制品的仓库,属司农卿。官名。南朝梁太仓所属有箬库丞,掌管箬库事务。箬,竹名,茎中空,细长有节,叶大,可作竹篾编织物的原料。陈沿置。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二年(1724)设,四人,十三年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置二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唐朝盐州乌池旧置一人,温池于宣宗大中六年(853) 置一人,掌本盐池榷税事务。乌池又有推官一人、巡官二人、胥吏一百三十人; 温池又有推官二人、巡官二人、胥吏三十九人。
指用一个字做封号的王。辽有一字王,如赵王、魏王等;若为郡王,如混同郡王、兰陵郡王,则为二字王;一字王最尊贵,二字王次之。金元沿其制,亲王封一字王。元代封爵分八等,王,正一品,郡王从一品。见《金史·睿宗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主客清吏司次官,简称“主客司员外郎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主客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与司郎中共掌司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汉一人。七年,增满洲一员。后改设二人,宗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降级、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。清制,内外官员,因故降革留任者,三年无过准予开复。京官,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,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; 如系按例自陈大臣,由其自行奏请。外官,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