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巡判官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),开封府置,左、右各一员,为军巡使副职。后陪都河南府、应天府、大名府亦置,为军巡院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中,改正八品。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),开封府置,左、右各一员,为军巡使副职。后陪都河南府、应天府、大名府亦置,为军巡院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中,改正八品。
官名。 西周置。 掌司法。 见《格伯》。 北魏置为后宫女职,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视三品。官名。掌记事。晋代王嘉《拾遗记·周穆王》:“穆王即位三十二年,巡行天下……有书史十人,记其所行之地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柴草部”。
官名,汉置,属虎贲中郎将,助中郎将掌虎贲郎值班宿卫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广陵思王荆》:“间梁松敕虎贲史曰:吏以便宜见非,句有所拘,封侯难再得也。”
① 就职治事,办理公务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崔子称疾不视事。“② 官名。又作“胝事”。战国魏等国置。主管某一职事的官长。《滨虹草堂藏古玺印》著录魏国官印:“右库眡(视)事”。
官名。掌掖廷门户的警卫,见《汉书·外戚许皇后传》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部大臣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典客监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中。后罢。
官名。行参军本为公府官,隋初亦置州行参军,炀帝时改州为郡,改行参军为行书佐,至唐改为参军事。参见“州参军事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,掌山林和开山修路等。郡分职吏名。汉代武都郡有衡官掾,衡官有秩,见《隶释》四李翕《西狭颂》与《析里桥郙阁颂》。其职为守护山林并掌凿山通道之事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总理本院事务,监督所属官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