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侍官
见“内侍省”。
见“内侍省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每处一所。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一至二人,并
北齐郡主簿名目之一。见“郡迎新主簿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次官,佐夏采下大夫掌帝王丧葬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夏采下大夫”。
县分职吏名。南朝置,《南史·陈本纪》记陈霸先曾“至建邺,为油库吏。”其职为主管油库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,见“总检察厅”。
官名。又名左街功德使,唐德宗贞元四年 (788) 崇玄馆罢大学士后置,与右街大功德使总领僧、尼之籍及功役。宪宗元和二年 (807) 又以道士、女冠隶之。武宗会昌二年(843)以僧、尼改隶礼部主客司,六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 置为左监门卫长官,一员,从二品,位大将军上。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; 行幸,则率属于衙门监守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。神宗元丰(10
官名。简称精膳司郎中。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膳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七年(1650)增设满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工部右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六年(1659)置。掌制造盛京及黑龙江等处所用火药、铅子、火绳等物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吏部尚书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吏部尚书为大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