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 官名。隋朝谒者台之职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设,四十人,正七品,主出使。② 散阶称号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,为正七品下文散官,伯爵出身者多由此叙阶。北宋初因之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
吏名。一作“循行”。参见“循行”。吏员名。即循行。(1)郡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引《汉官》。河南尹有“书佐五十人,修行二百三十人,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《论衡·程材篇》说:“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。一
①官吏更宿制度。始见于唐。太宗即位,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、门下二省,时时召以草制。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,命弘文馆学士一人,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。武则天文明元年(684)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,日一
官名。掌管军队,为全军统帅。辽以太子或亲王统帅军队,设天下兵马大元帅、副元帅。又以大臣统管军马之政,有大元帅、副元帅。清朝以皇帝为海陆军大元帅;民国以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,并在总统府设陆海军大元帅统率
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
官名,汉置。属虎贲中郎将,俸比六百石,掌值班虎贲,朝会在殿中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胥附大夫属官,佐其统所部禁兵。正三命。官名。见“胥附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成宗元贞元年 (1295) 改息州总管府置,掌归附民八千七百余户差发赋税,隶徽政院。泰定帝泰定元年(1324),改隶詹事院,后隶储政院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府判各一员。辖
官署名。即“江西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