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十六国后秦尚书省兵部曹属官,掌管军务事宜。《晋书·姚兴载记》:“兵部郎金城边熙上陈军令烦苛,宜遵简约。兴览而善之,乃依孙、吴誓众之法以损益之。”
官名。西晋南北朝与仪曹郎互称,为尚书省仪曹长官。参见“仪曹郎”。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仪曹,“掌吉凶礼制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。雍正七年(1729)置,设满洲掌印司员一人,满、汉主稿司员各四人,皆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。下设经承六人。掌估各项工程应用物料之数。在京千两以下兴作,由堂官交办,
分级任用。《三国志》卷二十八《魏书·邓艾传》:“陛下龙兴,阐弘大度,释诸嫌忌,受诛之家,不拘叙用。”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集贤殿修撰置,为贴职,从六品。官名。宋绍圣二年(公元1095年)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,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称右文殿修撰,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,为高等贴职。
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。掌看守牢狱人犯。役卒名。(1)宋代置于县,掌看守狱囚。参见“推司”。(2)金代在诸县、镇、城、堡、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,所掌与宋同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统领中黄门冗从,掌管宿卫宫禁,直守门户,皇帝出行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名义上隶少府。北魏、北齐复置,隶长秋寺中黄门署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,二十三年定为从八品上
市民意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参议员依据《市参议员选举法》的规定产生,其名额在人口二十万之市为十五名,超过二十万者每增加人口五万则增加一名,任期一年,得再被选。在任期中不得兼任本市政府及其他机关的职务,
官名。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更名考工室令置,属少府。新莽更名共工。东汉仍称考工,转属太仆。秩六百石,有丞二人。主作器械,以兵器为主,成则上交执金吾入武库; 兼作青铜器、漆器及织绶诸事。西汉时下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详“法部监医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