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集曹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集曹共纳输。”西汉丞相府始置集曹掾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载:“主簿陆赐故居奏曹,习事晓知国界,署集曹掾。”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于丞相府置集曹掾、属各一人,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集曹属一人。南齐公督府置集曹行参军各一人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亦各置集曹行参军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集曹共纳输。”西汉丞相府始置集曹掾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载:“主簿陆赐故居奏曹,习事晓知国界,署集曹掾。”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于丞相府置集曹掾、属各一人,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集曹属一人。南齐公督府置集曹行参军各一人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亦各置集曹行参军。
东晋地方军队之一。西晋时期州郡无典兵之制,南渡以后,复使州郡典兵。其时上游重镇,士兵的数额又常超过京师的宿卫军,形成外重内轻之势。其屯驻京口(今江苏镇江)的称“北府兵”,屯驻历阳的叫“西府兵”。其中北
金代铨选之制,凡选为朝官谓之随朝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置,其职任是督理陕西临洮、河州、西宁各茶马司,收贮川、陕地方所产官茶与少数民族交易马匹,并禁止私茶进入少数民族地区。清初沿明制置督理陕甘洮宣等处茶马御史, 康熙七年(公元1668年)省,
官署名。北魏置,隶太仆。南朝梁、陈亦置,隶尚书省驾部。北齐、隋迄唐宋,皆属太仆寺,置令、丞,掌诸杂车及驯驭之法。唐朝下置府一员、史二员、典事四员、掌固六员、驭士一百七十五员。宋朝仅存其名而无职司。官署
官名。即宗正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宗正卿。
官名。户部之副长官。明始设,一人,正三品。与左侍郎共佐尚书掌部务。清沿明制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二品。除佐尚书掌部务外,尚兼掌宝泉局鼓铸,与工部右侍郎同兼管钱法堂事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户部更名度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等地,宣统二年 (1910) 各省渐设。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官一人,并录事等。官署名。清末始设,配置在初级
郡散吏名。晋置,为郡吏之长。《晋书·艺术·索紞传》,记紞为敦煌人,太守阴澹命为西閤祭酒,不就。参见“散吏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四品。掌核议本部及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章制等事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春秋时楚国从都邑征召的亲军武士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 “左司司沈尹戍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。“杨伯峻注:“‘都君子’为亲军之称号征发自都邑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