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公使人

公使人

元朝官署中职司杂事的人员。包括跟随官长的祗候,外出勾捕的曳剌,看守监狱的禁子等。头目称为首领或总领,副职称面前。北方在四两包银户、南方在税粮三石以下户内选差; 免纳科差、税银,免当杂泛差役,并可支请食钱。录事司、县衙门设十余人。延祐二年(1315),改为轮换当役。


职役名。金始置,亦称为公使,设于诸路总管府、按察司、安抚司、诸府、州、县,司候司,诸司狱,中都市令司、都麴使司、都商税司等,掌官署中杂事。元代公使人置于县衙和录事司,包括随侍长官的祗候,司勾捕的曳刺、看守监狱的禁子等,其头目称为首领(总领),副头目称为面前。北方在四两包银户、江南在税粮三石以下户内选差,免纳科差、税银,免除杂泛差役,并可支请食钱。江南地区司、县衙门所设公使人甚为繁冗,有多达百余人的,朝廷累次下令革罢,延祐二年(公元1315年)改为轮番充役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镇抚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置,分领京畿、湖北、淮南、京东、京西诸镇。设镇抚使为长官,其属有参议官一人,书写机宜文字一人,干办公事二人,许长官奏辟。后废。南宋末年复置。参见“镇抚使”。官署名。

  • 仔却本色

    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。为协助却本堪布管理诵经、礼拜、供养等事的喇嘛,隶于却本堪布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
  • 布宪中大夫、下大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所属有布宪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宣布法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布宪中大夫,正五命,属秋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薛善传·敬珍附传》:“子元约,位至布宪中大夫。”副职为布宪下大夫,正四命

  • 编置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
  • 将作少府左丞

    官名,秦置,汉沿置,为将作少府副长官。佐将作少府治宫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将作少府,秦官,掌治宫室,有两丞、左右中候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。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,又主章长

  • 工商部

    民国十七年设立,直属中央行政院,管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。民国十九年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。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,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分置农林、工商两部。工商部掌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。

  • 部曹

    清朝中央各部分司办事官员之泛指,如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。各部司官称部曹。古代官署,分部和曹,汉设尚书五人,一人为仆射,其余四人分为四曹;后又分为六曹。分曹,就象今天分部。魏晋以后,称“吏曹”为“吏部”。

  • 行破贼都尉

    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或镇守。行:代行某某职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:“(孙权)拜统别部司马,行破贼都尉。”

  • 盐池四面副监

    官名合称。即隋朝盐池总监所管东、西、南、北面等四监次官,视从八品。

  • 掌冶署

    官署名。隋朝太府寺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少府监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掌冶方署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冶铸金银铜铁及涂饰玻璃玉作; 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北宋存其官名而无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