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八局

八局

官署合称。即明朝内府宦官衙门中之兵仗局、银作局、浣衣局、巾帽局、针工局、内织染局、酒醋面局、司苑局。分掌宫廷所需兵器、仪仗、金银器及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工作。各设掌印太监一员及管理、佥书、监工等多员。


官署名的合称,明朝置,为宦官所掌的八个局。八局是:兵仗局,掌制造兵器。银作局,掌造金银器饰。浣衣局,掌衣服浣洗。巾帽局,掌制宫内、驸马、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。针工局,掌制宫中衣服。内织染局,掌染御用和宫内用缎匹。酒醋面局,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诸物。司苑局,掌蔬菜瓜果。各局设掌印太监一人,管理、签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等无固定人数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提刑按察司

    即“提刑按察使司”。官署名。明初置,掌刑名按劾之事。吴元年置各道按察司,设按察使(正三品),副使(正四品),佥事(正五品)。十四年置各道按察分司,十五年又置天下府州县按察分司。明惠帝建文时改为十三道肃

  • 屯田部郎中

    官名。明初工部所属屯田部置,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事务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屯部郎中,二十九年,再改屯田清吏司郎中,遂为定称。

  • 提领所

    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(1129) 置,属尚书都司,掌榷货务都茶场之事。后罢,其事归户部正副长官兼领。孝宗乾道六年 (1170) 复置,仍属尚书都司。

  • 理刑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理刑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“外藩”各部刑罚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置,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等佐理司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理藩部。官署

  • 任人

    官名。同“常任”。西周置。执政大臣。《尚书·周官·立政》: “任人、准夫、牧,作三事。”孔颖达疏: “任人,则前经所云‘常任’,元卿也。”官制用语,即保任某人为官吏。《史记·汲郑列传·郑当时》:“(郑

  • 司绩

    官署名。即吏部考功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考功。

  • 邮书掾

    官名,汉置,掌邮递。《后汉书·舆服上》:“驿马三十里一置。”注:“臣昭案:东晋犹有邮驿共置,承受傍郡县文书。有邮有驿,行传以相付。县置屋二区,有承驿史,皆条所受书,每月言上州郡。《风俗通》曰:今吏邮书

  • 江南司

    即“江南清吏司”。

  • 提举神霄宫

    宋朝宫观官名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令天下州军皆设神霄宫,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。重和元年(1118),诸路各置提举,以转运使兼任,选通判为同提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。

  • 乞骸骨

    古代官员申请退休的习惯用语。意为向皇帝乞回骸骨,归葬故乡。也为大臣引咎辞职的一种方式。或称“乞骸”、“赐骸骨”。秦汉及晋朝均称。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的谦称,与“乞身”义同。《晏子春秋·外篇》:“臣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