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府令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见“入内内侍省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时有御前弓马所,后罢。宁宗开禧二年(1206),复置,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。设提举官一员,干办官二员,并兼押教官。招募见在军、离军兵官及品之官家或良家子弟,不限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
见“三部巡官”。
官名。元置, 见“右卫都指挥使”。
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唐朝大都护府次官,置二员,从三品,为大都护副贰。参见“大都护府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都护府(1)”。
宫中官署名,汉少府、詹事、大长秋属下皆有此官,掌宫女及后宫事务,有监狱。参看“永巷”条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监门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并降为正五品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左监门率。
即“财政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