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。县各一人,未入流。凡天文、占候、星卜、相宅、选日之流,悉归管理。然设官不给禄。清顺治(1644—1661 )初年沿设,县各一人,未人流,由所辖有
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、高氏称为“国之二守”,位为上卿。至春秋后期,改设为右相、左相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统诸鹰扬府府兵。又置护军四员,掌副贰将军,寻改武 (虎) 贲郎将,又置武 (虎) 牙郎将六员,有长史、录事参军,司仓、兵、骑、铠等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六品官员之母。
官名,汉置,为州郡佐吏,简称主记、记室、主记掾、主记室,位在主记室史上,掌记录文书,催督期会。后世多沿置。隋以后无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收发定罪人犯、京外来往文件折奏、逾限统计书表,掌罚书手、皂差、禁卒,宣告各项示谕,收发、修造刑具并全署工程各事项。置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法部内部
官名。清末各省咨议局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09)置。每局一或二人,由本局议员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。掌协理全局事务,议长有事故时,得代行其职权。
① 官名。宋朝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登仕郎设,为从八品寄禄官。②散阶称号。明朝置,为文职正八品之升授,属四十二散阶之第三十五阶。清朝沿之,为文职正八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十五阶。又,清初武职中属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小使臣充任。参见“巡检”。
军府名。左、右千牛卫省称。分见“右千牛卫”、“左千牛卫”。禁卫军名,分左右,为唐代禁卫军十六卫中的两卫。设上将军各一人、大将军各一人、将军各二人。掌侍卫及供御兵仗。以千牛备身左右执弓箭宿卫,以主仗守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