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神机营所辖二十五营之长官,额设二十四人。掌管分辖营众训练之事。
北周露门学的别称,因露门又名虎门,故名。
官署名。明清管理京师治安之机构。掌巡捕盗贼,街道沟渠、囚犯火禁之事。元朝曾于大都路设兵马司,掌治京城治安。明沿元制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于北京、南京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分置,始称五城兵马司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干王改革科举,废省试正、副掌考而设。每省派正、副各一员,职同燕爵。每三年一科,由天朝简放,考毕回京。
即“火儿赤”。
见“阁抄”。
官名。明初殿庭仪礼司官。洪武九年(1376)始置。一人,正八品。掌赞导礼仪之事。三十年,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,遂罢。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山东以主事与郎中、副使分掌河帑出纳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,为直兵曹长官。南朝宋七品,梁四班至流外七班,陈八品至九品。参见“直兵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中直兵曹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官员临终前给皇帝上的奏折。定制。凡三品以上官员方得享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