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警察厅守卫所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,掌管门卫警戒,夜间巡逻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三十三人。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,掌管门卫警戒,夜间巡逻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三十三人。
①秦朝以前大体指乡级政府治事之所。汉朝沿用。②汉朝亦指三老、孝悌、力田等协助郡县治理一乡事务的官吏。通常由政府选任,无一定执掌,有位无禄,与郡县属吏不同。或以为有秩、啬夫、游徼也属之。隋初指州都、郡正
属名。宋朝都大提举茶场司长官。参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司关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纂定四政律例,审订章程合同,核议条陈及提议交议决议各项事件。置左、右参议各一人掌厅事,并设佥事二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小京官二人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初置户部北平部,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,遂为北平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主事二员,分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进行管理。领北
王国中尉,即王中尉,掌武职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汉初王国自置中尉。景帝以后由朝廷代置。中间一度废除,至成帝时复置。其职掌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所说是“掌武职”,而《汉书·
官署名。简称八番顺元宣慰司。元世祖至元十六年 (1279),招降卧龙番、大龙番、小龙番、程番、罗番、石番、方番、卢番、洪番等部(均在今贵州惠水一带),置八番罗甸宣慰司以统之。十九年,置顺元等路宣慰司,
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 以诸色举人中有能习《开元礼》者,同一经之例,选人不限选数许习,但问大义一百条,试策三道。全通者超资与官; 义通七十条,试策通两道以上者,放及第; 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官例。九年以
阴阳学教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见“阴阳学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长寿三年(公元684年)诏举,苏稷等二人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