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卫指挥佥事
武官名。明置, 见“京卫”。
武官名。明置, 见“京卫”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大相,置一人,亦号大论。
官名。即右武卫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右武卫将军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太府监长官,员六人,正三品。官名。元太府监的长官,秩正三品,员额六人。参见“太府监”。
官署名。元至正十一年(公元1351年)置,隶行都水监,秩从五品,掌巡视河道。
官名。清置,为和声署正副长官。见“和声署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钱帛司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通政使”。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洲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,每卫一员,正三品,总其卫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、巡警、仪仗,统内、外府府兵; 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置十二卫上将军后,为各卫次官。宋朝为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掌观看土地风水。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: “子胥乃使相土尝水象天法地,造筑大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