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监
官署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指少府监、长秋监、将作监、国子监、都水监。唐朝改长秋监为内侍省,增置军器监,仍合为五监。
隋唐与宋中央官署中诸监的合称。隋炀帝分太府寺设少府监,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国子寺为国子监,将作寺为将作监,加上都水监,总称五监。唐无长秋监而有军器监,亦合称五监。宋初加置司天监,元丰改制后罢司天监,仍为五监。辽金元设监之数多于五。明有国子、钦天、上林苑三监,清惟设国子、钦天二监。
官署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指少府监、长秋监、将作监、国子监、都水监。唐朝改长秋监为内侍省,增置军器监,仍合为五监。
隋唐与宋中央官署中诸监的合称。隋炀帝分太府寺设少府监,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国子寺为国子监,将作寺为将作监,加上都水监,总称五监。唐无长秋监而有军器监,亦合称五监。宋初加置司天监,元丰改制后罢司天监,仍为五监。辽金元设监之数多于五。明有国子、钦天、上林苑三监,清惟设国子、钦天二监。
官名。即秘书丞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秘书丞。
官名。清朝掌管八旗官兵习射之大臣。额设一人,于都统、副都统或善射之王大臣内特简。掌拣选习射官兵,并管理每月六次习射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殿阁学士之一。嘉靖(1522—1566) 时改原华盖殿大学士而置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 时改中和殿大学士。参见“华盖殿大学士”。官名。明朝置。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
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。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,即盘水加剑,至请室谢罪,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“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间谴何则,白冠氂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”。
官署名。唐、宋皆置,掌抚慰周边,辑宁外寇。唐朝置都护一员、副都护二员,另有长史一员、司马一员以及录事、功、仓、户、兵曹参军事各一员,参军事三员。北宋有安东上都护府,领幽、易、涿、檀等十四州,上都护缺而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掌宫廷金银器皿制作。二十四年,改为金银器盒提举司。
官名。晋太官令的属官有厨史二十四人。分领太官厨下之事。
即“北院大王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,为*海军部之前身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同时将练兵处军学司水师科及工部船政事宜併入。掌全国海军政务,凡厘定章制,考究教育,节制海军人员,监督造械,任补黜陟官员,皆由该
官名,汉置,属黄门署,掌供奉皇帝书写技艺。《汉书·艺文志·赋》:“黄门书者假史王商赋十三篇。”“黄门书者王广、吕嘉赋五篇。”西汉黄门待诏之一。掌书写之事。见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