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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君

命妇封号。始见于三国魏。南朝宋、齐,北朝北魏皆置。多封予后妃之母、乡侯之妻及高官妻女。南朝宋、齐地位低于县君。唐朝封四品勋官之妻,母则封乡太君。不因夫、子得封者,称其品乡君。金朝封五品文散官朝列大夫、武散官宣武将军以上官员母妻。章宗承安二年(1197)改称县君,而以原县君为郡君。明朝为郡王玄孙女之封号。清朝为格格封授之第五等。奉恩镇国公、奉恩辅国公之嫡长女及贝勒侧室所生之女得受此封。品级待遇同镇国将军夫人。


命妇封号。晋武帝封羊祜妻为万岁乡君,乡君之号自此始。见《晋书·羊祜传》。唐代外命妇之制,勋官四品母、妻封乡君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·司封郎中》。明代宗室女有乡君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五·驸马都尉》。清代宗室女格格分五等: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;不入五等的称宗女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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