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俸二百石,共三人,主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尚书》。
官名。左翼、右翼各为户部所属京城税关之一,各设监督一人以为主官,由内务府大臣及尚书侍郎兼任。所属各有经承三人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,置为五房之一,掌枢密之任,以宰相主其事; 后宠任宦官,枢密归内侍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,分为五甲,以黄纸写榜,称为黄甲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朝吏、礼、兵、刑、工五部所属机构,掌理满文档案。分别由各部堂主事兼管,吏、礼、兵、刑四部各二人,工部三人,均为满员。②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置提调二人,掌
官名,车驾出,在前请所幸,徼车迎白,示重慎。中兴但以郎兼,事讫则罢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见“资(1)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仁宗庆历四年(1044)令隶太常寺。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提举一人、判局二人,不再隶太常寺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隶太常寺、礼部,设令、正、丞,掌治疗太学、律学、武学生
官员服制。唐朝京官散阶未及五品者可赐服绯,佩银鱼袋,以示尊宠,谓赐绯。宋朝沿此制。
见“作坊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