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宋置,主盗贼事。《宋书·南夷林邑传》记檀和之为龙骥将军、交州刺史,有前部贼曹参军;同书《傅弘之传》记弘之为太尉府行参军,署后部贼曹。是南朝宋时大小军府均置贼曹,且有前后部的分别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商、周王室的官位。《左传· 定公元年》:“若复旧职,将承王官,何故以役诸侯。”
官名。掌养马的小吏。春秋时齐国置。《管子·小问》: “桓公观于厩,问厩吏曰: ‘厩,何事最难。’”1、掌饲养马匹的小官,春秋时齐国置。《管子·小问》:“桓公观于厩,问厩吏曰:‘厩何事最难?’厩吏未对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太常副贰,位在丞上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太常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,位列诸寺少卿之首。隋初因之,炀帝增为员二人,从四品。唐、五代沿置,
官名。夏代设置,掌为王养蛇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陶唐氏既衰,其后有刘累,学扰龙于豢龙氏,以事孔甲,能饮食之,赐氏曰御龙。”
武官名。金置,属殿前都点检司,掌宫禁及行从宿卫警严,总领护卫。
1、新定考察官吏的科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何夔传》:“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,又收租税绵绢。”2、新设立的考试科目。《宋史·选举志》:“又立新科。”3、科举考试,在本年度考上的称“新科”,如新科状元、新科进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司法部。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。其职掌为:一、法院的设置、废止,管辖区域的划分、变更事项;二、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;三、律师事项;四、稽核罚金、赃物事项;五、司法
官名,三国魏置,掌起草诏令。魏文帝黄初年间,改秘书令为中书令,且置通事郎。专掌起草诏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