侍卫武官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四品下,二十三年改七品上。
汉朝宫中女官名号,秩视百石。女官名,西汉置,也是皇帝的妃子,主职夜事,俸百石。参看《汉书·外戚传序》、“娙娥”条。
指加授金章紫绶的将军,位在假银章青绶的光禄大夫之上。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达喇嘛之下、德木齐之上。于北京、盛京、热河等处各设若干人。分掌寺庙佛教事务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统帅数部部民者,又译胡鲁。
官名。① 三国魏、晋置。佐清商令管理后宫。参见“清商令”。② 南朝梁、陈及隋初所置乐官。参见“清商署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清商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南朝梁、陈及隋置,掌清商音乐及乐队与歌舞演员。
官署名。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。管理贸易及酒税。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。长官为酒榷场使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① 西汉武帝始置,为北军八校尉之一,位次列卿,属官有丞、司马等。领内附越人骑士,戍卫京师,兼任征伐。东汉初罢,光武帝建武十五年(后39)改青巾左校尉置,为五校尉之一,隶北军中候,掌宿卫兵,有司马
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。糊名之法起于唐。《通典·选举三》说:“武太后又以吏部选人多不实,乃令试日自糊其名,暗考以定等第,‘糊名’自此始也。”不过唐代糊名之制,只在吏部铨试时实行,而未尝应用于礼部举行的科
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《北史·卷九十九·突厥传》。“大官有叶护、次设、次特勤、次俟利发、次吐屯发,及余小官,凡二十八等,皆世为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