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仪
唐朝礼部员外郎之别称。
唐朝礼部员外郎之别称。
官制用语。汉朝指参与某官政事,多用于平尚书之事。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 “(冀)十日一入,平尚书事。”李贤注: “谓平议也。”官吏参与评议朝廷某项政事叫“平”。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“每朝会,与三公绝席。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始用于宋朝,时称札子,为机密文书。凡中书、枢密院处置公事,均用以指挥所部。中书札子,宰相押字在上,次相及参政以次向下;枢密院札子则枢密院长官押字在下,副长官以次向上。元、明两朝改称札付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庭祭祀祝祷、供香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设十三人,内司碓长六人,以府属佐领、管领下妇人充任。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二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。
官名,秦置汉因之,其职即功曹,掌官府人事。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“(萧何)以文无害,为沛主吏掾。”注:“《汉书》云:何为主吏。主吏,功曹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丘哲妻鲜于仲儿墓志》: “(丘哲系)故乞银曹、比和真曹、迄纥曹四曹尚书, 奏事给事, 洛州刺史, 河南河阴使君之长子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尚书省大臣出镇地方时,临时设置,掌一方军政。元朝建国前于燕京设置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改行中书省置,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,有固定治所、辖境。寻复旧。武宗至大二年(1309)又改,寻又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冢宰属吏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“命宰人出礼书。”杜预注: “宰人,冢宰之属。”《国语·晋语九》: “及臣之长也, 端委带以随宰人。”韦昭注: “宰,宰官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县府属官,专掌搜荐人士。见《梁书·武帝纪》。官名。梁置,掌搜荐。《梁书武帝纪中》:“诏于州郡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官名。西汉武帝时置六厩令及丞,属水衡都尉,主管养马。六厩之名不详,水衡都尉不主马政,上林之六厩不可能就是太仆所属的六厩,太仆的六厩规模很大,各置令丞,其厩也不必在上林,故上林六厩大概是上林中的小型马厩
参见“岁贡”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