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

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

官署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上都路总管府,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给留守司印,皇帝幸大都时行留守事,皇帝还上都则行使总管府职权。十九年(公元1282年)合留守司与总管府为一署,改建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。秩正二品,掌守卫宫阙、都城,营建和修缮宫室,造作御用器物,并兼管民政。设留守、同知、副留守、判官、经历、都事、照磨兼管勾,令史、译史、回回令史、通事、知印、宣使等员,领修内司、祗应司、器物局、仪鸾局、兵马局、警巡院、开平县、平盈库、万盈库、广积库、万亿库、行用库、税课提举司及饩廪司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监市舶务

    官名。宋置,为提举市舶司所属市舶务的主官。参见“提举市舶司”。

  • 一等书记官

    官名。①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一等从五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

  • 知枢

    知枢密院事简称。

  • 卫士

    武职,历代帝王的保卫人员。秦汉皆有卫士令、卫士丞。领卫士守卫宫门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东平宪王苍》:“三年,帝飨卫士于南宫。”(1)汉代屯卫京师的兵士

  • 军门

    明朝为总督、巡抚之代称。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。明代称总督、巡抚为“军门”。清代称提督为军门,如总兵加提督衔的,也尊称军门。

  • 计年

    元代考课官吏的方法之一。至元元年(公元1264年)定计年之法, 对于各种官吏,均数计年月以考其殿最,迁转依据皆以日月为准。内任以三十月为满,外任以三岁为满,钱谷典守以二岁为满;而理考通以三十月为通则。

  • 尚宝监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长随、奉

  • 牌票

    文书名。清朝使用的下行文。凡提督、巡抚行文守备、千总即用此。

  • 巴雅喇扎兰章京

    即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。

  • 枢副

    枢密副使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