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都护府
官署名。唐、宋皆置,掌抚慰周边,辑宁外寇。唐朝置都护一员、副都护二员,另有长史一员、司马一员以及录事、功、仓、户、兵曹参军事各一员,参军事三员。北宋有安东上都护府,领幽、易、涿、檀等十四州,上都护缺而不除。
官署名。唐、宋皆置,掌抚慰周边,辑宁外寇。唐朝置都护一员、副都护二员,另有长史一员、司马一员以及录事、功、仓、户、兵曹参军事各一员,参军事三员。北宋有安东上都护府,领幽、易、涿、檀等十四州,上都护缺而不除。
警察职名。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,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,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。在警管区内,由警长一人带领,从事本段巡逻、守望、值班等各种勤务。与巡官和警长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。参见“巡官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苻丕载记附索泮传》: ”(张)天锡即位,拜(索泮)司兵,历位禁中录事、执法御掾,州府肃然,郡县改迹。”
官名,辽国置,属北面官,为北院都统军使司官员,掌北院从军之政令。其佐官有北院副统军使、北院统军都监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都统军司”。
官名。见《汉书·律历志》,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分置左、右,皆正二命。统领宫廷卫士负责御寝北门的警卫,皇帝临朝及出行时,亦随从护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,张忠为御史大夫,署孙宝为主簿。魏、晋以来不置,至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复置,员二人。唐朝沿置,员一人,从七品下,掌御史台印及受事发辰,勾稽省署抄目,查其失误。五代因之。宋初沿置,神宗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柞氏置、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柞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柞氏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。设知院掌院事,从五品; 下设同知院事、校理等职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改经籍所署。后罢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设于南京,掌南京道财政、赋税、度支盐铁等事。与上京盐铁使司、东京户部使司、中京度支使司,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。置使、副使、判官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主官为南京三司使、三司副使,属
命妇的称号之一,清朝一品官员的正妻封一品夫人。《清通典·职官十八》:“国朝定命妇之制,凡封赠:一品之妻为一品夫人;二品妻,夫人;三品妻,淑人;四品妻,恭人;五品妻,宜人;六品妻,安人;七品妻,孺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