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都仪鸾局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上都留守司,掌宫内灯烛等务。原为典设署,武宗至大四年(1311)改为局。置大使二员,副使三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上都留守司,掌宫内灯烛等务。原为典设署,武宗至大四年(1311)改为局。置大使二员,副使三员。
官名。即兵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兵部郎中为司戎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、参看“兵部郎中”条。
官署名。汉朝置,属御史台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 “掌护驾。”设侍御史掌其事。三国以后不置 。官署名,汉置,属侍御史,掌护驾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“秦置侍御史,汉因之,二汉员并十五人,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奏事
高等学校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教务主任一人,由教授或教员兼任,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,主持教务事宜。
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四库之属官。协掌督催各库匠役及制造器物事宜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,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之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即正员之外添授之羽林监,北魏置。《周书·杨敷传》:“魏建义初,袭祖(杨)钧爵临贞县伯,邑四百户。除员外羽林监。”东魏沿置。
官署名。西汉属太仆,有长、丞主之,掌舆马。东汉省。官署机构名,西汉置,属太仆,掌养御马。其长官称监长,副长官称监丞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:“太仆,秦官,掌舆马,有两丞。属官有……承华五监长丞。
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副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初置一人,后改四人,从七品,协署正掌供祭祀及宫廷筵膳等事。清朝设二人,俱由满人担任,初定为六品,康熙九年 (1670) 定为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