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催驱司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催促京城诸司库务文帐,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,及三部支讫内外俸禄之事,由判开拆司官兼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催督京城与京畿仓、场、库、务等文帐、凭由上缴审核等事。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催促京城诸司库务文帐,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,及三部支讫内外俸禄之事,由判开拆司官兼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催督京城与京畿仓、场、库、务等文帐、凭由上缴审核等事。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。
任地方官,与朝官、京官相对而言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昶传》:“昶虽在外任,心存朝廷。”
官名。元丰改制以后置,以吏员郎中一人充任,资轻者为员外郎。掌铨注自借差、监当至供奉官、军使。侍郎右选内部组织分十五案:从义案,忠训案,成忠案,承节案,承信案,进武案,差注案,生事上下案,掌阙案,资次案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三国魏文帝初年分秘书置,为掌管机要、出纳政令章奏的宫廷政治机构,收纳群臣奏书,草拟皇帝诏令,兼领修史、记录起居,权任颇重。以中书监、令为长官,下设通事郎、著作郎等官。西晋沿置,贵重尤甚,初兼领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三年、四年(公元1914~1915年)北洋政府总统府中有指挥处,设指挥使,执政府的指挥处当是沿总统府之制而设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又作大官丞。秦汉少府属官,太官令副贰,东汉有左丞、甘丞、汤官丞、果丞各一员,三国魏沿置。南朝宋置一员,隶侍中; 南齐一员,隶尚书省; 梁、陈改隶门下省。北魏隶光禄卿。北齐置为光禄寺太官署次官。隋
(1) 晋以相国、丞相、八公(太宰、太傅、太保、大司马、大将军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)、开府仪同三司合称诸公,多为优礼大臣的虚号(南北朝诸公与此相同)。诸公府置长史一人,西东閤祭酒、西东曹掾、户仓贼曹属各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祭祀太社的有关事务。下设司社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大行人属官。《周礼·秋官》有此官,“下大夫四人”。“掌邦国宾客之礼籍,以待四方之使者。令诸侯春入贡,秋献功,王亲受之。各以其国之籍礼之。”
役名。辽朝置。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。充御帐、皇太后、皇后等帐杂役。掌膳食等事。例以著帐户充任。亦称“尚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