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龙国
指十六国北燕,都黄龙城 (今辽宁朝阳市)。《资治通鉴》: 南朝宋元嘉十二年 (435) 春正月,“燕王数为魏所攻,遣使诣建康称藩奉贡。癸酉,诏封为燕王,江南谓之黄龙国”。胡注: “以其都和龙也。”
指十六国北燕,都黄龙城 (今辽宁朝阳市)。《资治通鉴》: 南朝宋元嘉十二年 (435) 春正月,“燕王数为魏所攻,遣使诣建康称藩奉贡。癸酉,诏封为燕王,江南谓之黄龙国”。胡注: “以其都和龙也。”
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置,属庆远卫。治所在河池县 (今广西河池市西河池镇)。永乐六年 (1408) 移今宜山县西北德胜镇。后废。明洪武二十八年(1395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西旧河池
即今辽宁朝阳市。因城内有辽、金所筑三塔,故土人称其城为三座塔。清乾隆《钦定热河志》卷54:三座塔“蒙古族谓古尔班苏巴尔罕山。古尔班为三,苏巴尔罕谓塔”。今三塔仅存其二,均为十三层。清乾隆三十九年(17
西晋建兴元年 (313) 以避愍帝司马业讳改邺县置,属魏郡。治所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。寻废。东魏天平初复置,属魏尹。北周建德六年(577) 移治今临漳县西南十八里旧县村,属相州。隋属魏郡,唐属相州,
1913年改巴楚州置,属新疆喀什噶尔道。治所即今新疆巴楚县。清乾隆《西域同文志》卷3:巴尔楚克,“回语,楚克,全有也。地饶水草,故名”。1930年属喀什噶尔行政区。后直属新疆省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
亦作阿勒楚尔、阿喇楚勒。在帕米尔高原南部。《清史稿·瑚尔起传》: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“师自喀喇乌苏逐捕霍集占,至阿尔楚尔。贼设伏两山间,我军张两翼击之,贼败三十里,负山而屯”。今属塔吉克斯坦。
明洪武十年(1377)改庄浪县置,治所即今甘肃永登县。十二年(1379)为陕西行都司治所。二十六年(1393)陕西行都司徙治甘州卫,庄浪卫仍属陕西行都司。三十一年(1398)降为庄浪千户所。永乐元年(
在今四川巫山县东南三十里长江南岸飞凤峰麓。《水经· 江水注》: 巫山 “帝女居焉。宋玉所谓天帝之季女,名曰瑶姬,未行而亡,封于巫山之台。所谓巫山之女,高唐之姬,旦为行云,暮为行雨,朝朝暮暮,阳台之下。
①浦子口简称。即今江苏南京市西北浦口镇。②即涌口。在今湖北洪湖市境长江北岸。《宋书·刘道规传》: 东晋义熙六年 (410),讨桓谦,“水陆齐进,谦大败,单舸走,欲下就 (荀) 林,追斩之。还至浦口,林
一名龙潭山。在今吉林省吉林市东十二里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:尼什哈山“周十里,高三百步。其上有城,周二里。城西一井,木一其中。旁有鲫鱼池三,石砌”。光绪《吉林通志》卷18:尼什哈山“尼什哈者,国语(满
即鹿台。在今河南淇县治。《水经·淇水注》: “ 《竹书纪年》 曰: ‘武王亲禽帝受辛于南单之台,遂分天之明。’ 南单之台,盖鹿台之异名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