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方郡
南朝梁置,属南定州。治所在领方县 (今广西宾阳县东南古城村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宾阳县地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废。
南朝梁置,治领方县(今广西宾阳县西南古城)。辖境即相当今宾阳县一带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废。唐至德二载(757年)又改安城郡为领方郡,仍治领方县。乾元元年(758年)改为宾州。
南朝梁置,属南定州。治所在领方县 (今广西宾阳县东南古城村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宾阳县地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废。
南朝梁置,治领方县(今广西宾阳县西南古城)。辖境即相当今宾阳县一带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废。唐至德二载(757年)又改安城郡为领方郡,仍治领方县。乾元元年(758年)改为宾州。
隋开皇中改伯阳县置,属秦州。治所即今甘肃天水市东伯阳乡。大业初属天水郡。唐贞观十七年 (643) 省入清水县。古县名。隋开皇年间改伯阳县置,治今甘肃省天水市东伯阳镇。属天水郡。唐贞观十七年(643年)
南齐置,属蔡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枣阳市西四十六里蔡阳镇。梁时与东蔡阳县合并为蔡阳县。古县名。南朝齐置,治今湖北省枣阳市西南。与东蔡阳县同为蔡阳郡治。梁与东蔡阳县合并为蔡阳县。
一作漻堤。故址自今河南开封市东北绵延至商丘县南,约三百余里。传为西汉梁孝王所筑。《隋书· 于仲文传》: 仲文 “军次蓼堤,去梁郡七里……大败 (檀) 让军”,即此。《元和志》 卷7开封县: 蓼堤 “在
在今山西阳曲县北北留乡小直峪村。始建于五代北汉乾祐九年(956)。北宋咸平六年(1003)重建。金明昌六年(1195)大修。元、明、清各代屡有修葺补建。现寺内其他建筑已毁,仅三圣殿和祖师塔幸存。殿南有
一作鄂什。即今吉尔吉斯斯坦奥什。《清高宗实录》: 乾隆二十七年 (1762) 七月乙亥,谕曰:“永贵等奏称,额德格讷阿济比所属鄂斯等处,为额尔德尼占据。” 即此。
亦名北岭镇。唐开元二十四年 (736) 置,属恭州。在今四川红原县南。《寰宇记》 卷80恭州:“西北至柏岭镇四十里。”
清雍正十年 (1732) 设驿站。在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扎兰屯市东达斡尔民族乡 (二村) 附近。
即黑河屯。今黑龙江省黑河市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黑河府:“原名大黑河屯。光绪三十四年置府。”
唐置,为军镇,属维州。在今四川理县东北薛城镇境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48威州: 姜维城“自州南一十里,上有一门,唐武德七年置州之所也”。
在今四川青川县东北白水镇西之青川河 (古名西谷水) 河谷。东晋常璩 《华阳国志·汉中志》:“自景谷有步道经江油左担出涪,邓艾伐蜀道。” 沿此河谷道路,称为景谷道。《元和志》 卷22景谷县:“因县北景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