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帕克和卓麻札[墓]
即阿巴和加麻札。俗称和卓坟。在今新疆喀什市东北十里。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及其家族的墓地。始建于清康熙三十三年(1694),后迭经改建、扩建,规模宏大。整个墓地由陵墓、礼拜殿、讲经堂和门楼组成,陵墓为主体,其四角各有一圆形立柱半嵌在墙内,墓顶呈穹窿形。陵墓高约26米,全部用绿色玻璃砖贴面,表现了维吾尔族传统建筑的特色。
即阿巴和加麻札。俗称和卓坟。在今新疆喀什市东北十里。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及其家族的墓地。始建于清康熙三十三年(1694),后迭经改建、扩建,规模宏大。整个墓地由陵墓、礼拜殿、讲经堂和门楼组成,陵墓为主体,其四角各有一圆形立柱半嵌在墙内,墓顶呈穹窿形。陵墓高约26米,全部用绿色玻璃砖贴面,表现了维吾尔族传统建筑的特色。
唐贞观七年 (633) 改州置, 治所在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《元和志》 卷37龚州: “因龚江为名。”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。天宝元年 (742)改为临江郡,乾元元年 (758)
①秦置,属东海郡。治所在今江苏扬州市西北蜀冈上。西汉为广陵国治。东汉为广陵郡治。隋开皇十八年(598)改为邗江县。五代南唐又改江阳县为广陵县, 治所即今扬州市。北宋熙宁五年(1072)省入江都县。南宋
即五篆山。在今广西东兰县西南八十里。《清一统志 ·庆远府》: 武篆山 “一名五篆山。耸秀菁葱,上多大猿奇鸟”。
在今甘肃天水市南七里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天水郡注:师古曰:“《秦州(地)记》云,郡前湖水,冬夏无增减, 因以名焉。”《水经·渭水注》:天水郡治“五城相接,北城中有湖水,有白龙出是湖,风雨随之。故汉武帝
唐置,属陵州。治所在今四川仁寿县北四十五里。后废。
亦作勃特山、拔特山。即今阿富汗东北之巴达克山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 “苑汤州,以拔特山城置。” 慧超 《往五天竺国传》 作蒲特山、蒱特山。
在今河南济源市东北三十里五龙口镇附近。秦时以枋木为门,以备蓄泄,故名枋口。三国魏典农中郎将司马孚重修,垒石结以为门,溉田甚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孟州济源县: “有枋口堰,大和五年,节度使温造浚古渠,
即丰溪镇。在今湖北竹溪县南九十八里。清魏源 《圣武记》 卷10: “竹溪以峰溪为要隘。”
又作扎克蒐尔河。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东岸支流宏格力河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:扎克蒐尔河“在宁古塔城东北二千五十八里,源出庄蔼窝集,西北流入混同江”。
北宋置,属黔江县。在今四川石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北悦来乡古城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