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纲镇
即今江苏江都市东南张纲镇。东汉时广陵太守张纲于此开张纲沟,镇因沟为名。
即今江苏江都市东南张纲镇。东汉时广陵太守张纲于此开张纲沟,镇因沟为名。
西晋太康十年 (289) 置,属冀州。治所在武邑县 (今河北武邑县)。北魏皇始三年 (398)移治武强县 (今河北武强县西南旧城),仍属冀州。辖境相当今河北武邑、武强、阜城等县地。北齐废。西晋太康十年
在今陕西陇县西。《周礼·职方》: “正西曰雍州,其泽薮曰弦蒲。” 《水经·渭水注》: “汧水出汧县之蒲谷乡弦中谷,决为弦蒲薮。” 《尔雅·释地》 “秦有杨陓” 疏谓弦蒲即杨陓,误。
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,属建昌卫。治所即今四川米易县。二十七年 (1394),改属会川卫。清乾隆二十五年 (1761) 改置迷易所巡司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年)置,治今四川省米易县,属建昌卫
一作苧溪。在今浙江德清县东,流入苕溪,北流注入太湖。《宋书·始兴王濬传》: 太湖地区大水,姚峤议 “从武康紵溪开漕谷湖,直出海口,一百余里,穿渠浛必无阂滞”。
明洪武二年 (1369) 降单州置,属济宁府。治所在今山东单县南一里。十八年 (1385) 改属兖州府。嘉靖二年 (1523) 以河患徙今治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 改属曹州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宁道。
即今安徽青阳县南山南章,南近石台县界。清乾隆《青阳县志》卷1:有山南章。
西晋永嘉中置,治所在华容县(今湖北监利县西北)。辖境相当今湖北监利县及仙桃、洪湖二市地。建兴二年(314)废。西晋永嘉时置,治今湖北省监利县西北。建兴二年(314年)废。
即今江西铅山县东石溪,与上饶县交界。清同治《江西全省舆图》卷11广信府铅山县:“北路出北门五里至新岭,又五里至双头铺,又十里至立源铺,又十里至石溪铺。”
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,属绥远特别区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1928年属绥远省。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。1953年撤销,并入包头市。旧县名。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。
春秋鲁邑,在今江苏沭阳县西北。《春秋》:成公九年(前582),“城中城”。古邑名。春秋鲁邑。在今江苏省沭阳县西北。《左传》成公九年(前582年):“城中城。”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