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春郡
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袁州置,治所即今江西宜春市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为袁州。天宝元年 (742) 又改为宜春郡。辖境相当今江西萍乡市和新余以西的袁水流域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袁州。
隋大业三年(607年)改袁州置,治宜春县(今江西宜春市东,后徙今宜春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宜春、萍乡、新余、芦溪、上栗、分宜等市县及万载县南部一小部分地区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复改袁州。天宝元年(742年)复为宜春郡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改袁州。
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袁州置,治所即今江西宜春市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为袁州。天宝元年 (742) 又改为宜春郡。辖境相当今江西萍乡市和新余以西的袁水流域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袁州。
隋大业三年(607年)改袁州置,治宜春县(今江西宜春市东,后徙今宜春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宜春、萍乡、新余、芦溪、上栗、分宜等市县及万载县南部一小部分地区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复改袁州。天宝元年(742年)复为宜春郡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改袁州。
在今贵州镇远县东北三里。南流入镇阳江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镇远县: “东北有铁溪,出铁山,下流入镇阳江。” 《清一统志·镇远府》: 铁溪 “首受铁山诸岩壑水,故名”。
元至顺二年 (1331) 置孟并军民长官司,直属云南行省。治所在今缅甸北部蒙米特。明废。
明洪武间置,属陵水县。在今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西。一说在今万宁县西南南桥黎族苗族乡。
即达尔玛。今西藏措美县西南达玛。
①古地名。又称陕陌。在今河南陕县西南。周成王时,周、召二公以此为界。《公羊传 · 隐公五年》: “自陕而东者,周公主之; 自陕而西者,召公主之。” 即此。②战国魏邑。后属秦。在今河南三门峡市陕县老城东
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,属后军都督府。治所在今河北遵化市东南。后废。明永乐初置,治今河北省遵化市。属后军都督府。清康熙六年(1667年)省。
①北周置,属化政郡。治所在今陕西靖边县南,或说在横山县东南。隋属朔方郡。唐武德六年(623)为南原州治,贞观二年(628)省入朔方县。五年(631)复置, 长安二年(702)又废。开元四年(716)复
明洪武元年 (1368) 改惠州路置,后属广东布政司。治所在归善县 (今广东惠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罗浮山以东的东江流域和螺河水流域以西、九连山以南至沿海地区。万历六年 (1578) 后府与县分治,归
即今新疆麦盖提县。清宣统《新疆图志》卷82巴楚州:“城南……自四台南行三十里渡玉河,一百五十里麦盖提八栅。杨柳夹道, 田地膏腴,村舍鳞次栉比。”1928年置麦盖提县于此。
元初称大理国为哈剌章,又作合剌章。拉施特丁 《史集》: “契丹之南有国,契丹人名曰大理,或曰大国,蒙古人名之曰哈剌章。” 哈剌章亦专指今云南大理市。《马可波罗行纪》: “从押赤城首途后,西向骑行十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