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普县
清宣统三年(1911)置,属四川省。治所即今西藏江达县东北同普。后属西康川边道,改设江达宗。
古旧县名。原为德格土司地方,清宣统元年(1909年)改土归流设同普县,治同普(今西藏江达县东北同普)。原属川边特别区、西康省。1955年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。1959年撤销。
清宣统三年(1911)置,属四川省。治所即今西藏江达县东北同普。后属西康川边道,改设江达宗。
古旧县名。原为德格土司地方,清宣统元年(1909年)改土归流设同普县,治同普(今西藏江达县东北同普)。原属川边特别区、西康省。1955年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。1959年撤销。
在今湖南保靖县西南百里。清置巡司于此。
在今广东湛江市东南南三岛之南三镇。《清一统志·广东统部》:吴川营有把总驻田头。(1)古地名。即今广东省湛江市东南南三岛上南三(田头)。清时设把总防守于此。(2)村名。(1)在海南省定安县西部。属富文镇
即今江苏沛县西北庙道口。《清一统志·徐州府二》: 庙道口店 “在沛县西北三十里。有公馆”。
明洪武初置,后属郧阳卫。治所在今湖北房县东。后废。
一名谢村镇。即今广西来宾县南五山乡。明设守备驻守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8贵县:五山镇,“《志》云:五山之地,周数百里,界宾州、迁江、武宣、来宾间。山深林密,八砦余孽往往逋逃于此。万历中,浸淫为患。二十二
①又作采桑。 春秋晋地。 在今山西吉县西黄河岸。《史记· 晋世家》: 献公二十五年(前652),“晋伐翟,翟以重耳故,亦击晋于啮桑”。《索隐》: “裴氏云 《左传》 作 ‘采桑’。按,今平阳曲南七十里
春秋晋置,治所在今河北任县东之东固城。《左传》:襄公三十年(前543),“羽颉出奔晋,为任大夫”。即此。西汉仍为县,属广平国。东汉属巨鹿郡。魏晋属广平郡。北魏属北广平郡。北齐废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)
一名杨夹沙镇。北宋置,属繁昌县。在今安徽繁昌县东北。《清一统志·太平府二》 作杨家沙:“在繁昌县东北四十里大江中,即青沙洲之东境也。与江北奥龙河巡司相对。明初置河泊所于此,后废。”
即乘丘。西汉置,属泰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兖州市西北三十五里故县。东汉废。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山东省兖州市西南,属泰山郡。后废。
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之乌力吉沐沦河。《元史·特薛禅传》:太祖成吉思汗谕按陈弟大忽曰:“哈老温迤东,涂河、潢河之间,火忽赤纳庆州之地,与亦乞列思为邻,汝则居之。”即今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、阿鲁科尔沁旗境内